【超實用】身體部署:梅洛龐蒂與現象學之後最新
前兩天在誠品書局看到這本 【超實用】身體部署:梅洛龐蒂與現象學之後最新,
翻一翻目錄,覺得很心動!
這本書一定要推薦給你看,
但是我想 【超實用】身體部署:梅洛龐蒂與現象學之後最新 在博客來網路書店上買應該會比較便宜,
也可以順便參考其他 【超實用】身體部署:梅洛龐蒂與現象學之後最新 的讀者心得分享,
以及推薦【超實用】身體部署:梅洛龐蒂與現象學之後最新 文章佳句!
這本書真的太讚了,你一定要買回來看!!(讚啦......)
最後呢!我決定再博客來網路書店買,因為品質有保障,也不擔心買貴,
還有博客來網路書店每日一書66折!
湊一湊,就免運費了,不買實在太可惜了!
如果湊滿690除了免運費還可以折抵博客來e-coupon $50元唷,
快把好書一起回家吧!!
【超實用】身體部署:梅洛龐蒂與現象學之後最新推薦好書必買
商品訊息功能:
商品訊息描述: 特惠組合賀!龔卓軍《身體部署》榮獲中央研究院2007年輕學者研究著作獎 -- (人文及社會科學組)搶購龔卓軍情染精神分析、現象學與藝術。作為全方位的新銳學者,藉著梅洛龐蒂的身體哲學,他把人人能談卻不知如何下手的部分挖了地道,在根柢裡,他貫穿了拉岡、傅柯、德勒茲、列維納斯與柏格森的縱橫之處,正是這些作者給予了龔卓軍的人文肌膚,他們都是道地的心理學家,集體地鋪陳了人文心理學的未來。──余德慧(慈濟大學宗教與文化研究所教授)
便宜團購本書以梅洛龐蒂晚期思想為發展線索,以傅柯對現象特價商品學的批評為收束點,透過梅洛龐蒂思想與胡塞爾、柏格森、列維納斯、傅科、德勒茲的哲學論辯系譜,將議題部署於三個思考平面上:「身體現象學語身體感」(第一、二章)、「現象學之後的視覺存有學」(第三、四、五章)、「身體現象學與文化批判」(第六章與附錄)。「身體部署」在方法論上不限於關注可見性身體與身體論述,不限於關注身體與權力軸線的議題,它更關注在當代法國哲學情境中,「身體對身體自身經驗的探問」。本書在現象學式的構成與發生學的認識論觀點之外,在現象學之後的知識∕權力歷史性研究之外,呈現當代身體哲學的思考轉折,點出晚期傅科的「部署思考」,將目光轉回主體化作用的當下創造狀態。梅洛龐蒂與傅科不約而同,在當代身體哲學的視覺問題場域中,為我們指出圖象與論述的存有間距,並將現象學置入現代人文科學的歷史系譜,讓我們看到了現象學的極限與法國當代哲學的出發點。強力推薦--蔡錚雲(中山大學哲學研究所所長)好康活動作者簡介限定折扣價龔卓軍優惠專區活動產品人氣商品國立台灣大學哲學博士,現任國立中山大學哲學研究所助理教授,主要研究領域為現象學與當代法國哲學,長期關注身體哲學、美學、現象學心理學,以及精神分析的相關議題。著有《文化的總譜與變奏》(台灣書店),譯有《人及其象徵》、《拉岡》(立緒)、《空間詩學》(張老師文化),合譯有《自由與命運》、《夢的智慧》(立緒)、《傅科考》(麥田)。最近流行商品商品訊息簡述:
作者: 龔卓軍
新功能介紹- 出版社:心靈工坊
新功能介紹 - 出版日期:2006/09/20
- 語言:繁體中文
↓↓↓限量特優價格按鈕↓↓↓
【超實用】身體部署:梅洛龐蒂與現象學之後最新 討論,推薦,開箱,CP值,熱賣,團購,便宜,優惠,介紹,排行,精選,特價,周年慶,體驗,限時
下面附上一則新聞讓大家了解時事
打樁、拆牆、灌漿好吵 苗栗工地噪音陳情占大宗 | 桃竹苗 | 地方 | 聯合新聞網
噪音影響生活居住品質,苗栗縣環保局統計,今年1到4月營建工程陳情案共80件,其中噪送禮推薦超人氣商品音陳情案達50件、空氣汙染21件,根據統計資料,營建工程噪音是營建工程管制重點,今年3月就有營建工程違反噪音管制法,環保局開罰3萬。苗縣環保局表示,營建工地噪音會隨施工階段不同而變化,對民眾觀感與影響較其他類型噪音影響更廣泛,部分工程常因趕工,在夜間、清晨或假日等民眾休息時段施工,都是造成民眾陳情主因。. } }); } 環保局表示,噪音影響居住生活空間,在早上,白天、晚間與夜間,不同時段有不同標準,環保局接獲民眾陳情後,到場了解情況,給予一次限期改善期間,最長4天。不過,由於工程項目好物分享年終募集,打樁、牆壁拆除,鑿牆等不同工項,可能在2到3天結束,實際開罰不容易。今年3月有營建工程因違反噪音管制法,超過一次限期改善期間,仍未改善,開罰3萬。苗縣環保局今年4月邀請營建工程業主及廠包商辦理營建工程噪音污染管制說明會,提升工程施工單位對噪音防制認知,採取相關防音措施與技術,建立自主管理作為。苗栗縣政府環保局表示,環保局藉由源頭減音管制及勤查管理措施等作為,要求營建工程加強施工噪音污染管制,避免夜間、清晨及假日施工擾民,改善噪音汙染陳情。環保局將持續加強稽巡查作業,施工廠商應本於企業社會責任,在工程施工時採行相關防音減音自主管理,將工程施工噪音對周遭環境的干擾降至最低,做好敦親睦鄰,減輕施工噪音對鄰近社區衝擊。環保局表示,若經噪音量測超過營建工程噪音管制標準者,將依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經限期改善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者,營建工程得處1萬8千元以上18萬元以下撿便宜購物熱銷商品罰鍰,並再限期完成改善。民眾若發現住家附近營建工程施工機具有噪音汙染,可撥打0800-066-666免費公害陳情報案專線或037-558558檢舉。苗栗縣環保局統計,今年1到4月營建工程陳情案共80件,其中噪音陳情案達50件、空氣首選最新汙染21件,營建工程噪音是營建工程管制重點。記者劉星君/翻攝 分享 facebook
直面「假新聞」:其實你更應該關心社群媒體 因為這才是問題根源...
近來假新聞問題受到關注,甚至有立委提出修法,但修法似乎僅是治標不治本,還有可能傷到言論自由。(圖片來源/unsplash)
過去一段時間以來,「假新聞」問題吸引包括總統和NCC的關注。筆者認為,假新聞問題確實需要面對,但不宜矯枉過正。再者,假新聞問題只是劇變中的數位資訊生態問題的冰山一角,背後深層的結構問題更值得國人面對。
首先,立委邱志偉於今年6月提案修正《社會秩序維護法》主張,未經查證於網路散播假新聞影響公共安寧秩序者,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3萬元以下罰鍰。對此,筆者期期以為不可,因為這不僅形似中國大陸的「網絡尋臖滋事罪」,有侵害人民表達自由的疑慮,而且也無助於解決所謂假新聞問題。
不過,不應該另立新法裁罰散播所謂「假新聞」的個人,不表示NCC不應在既有法律授權下要求廣電媒體善盡新聞查證義務。因此,NCC日昨要求廣電媒體在引用各種新聞訊息(包含網路傳聞)時應善盡查證責任,若未善盡查證責任而致損害公共利益或公共秩序時,最高可處以二百萬元罰鍰。
當然,廣電媒體是否應盡而未盡必要查證責任,乃至於是否導致公共利益受損,當有現行新聞自律和共管(co-regulation)機制進行評判,並非由NCC單方面做出行政判斷和裁處 ── 此一表態,既屬NCC職權範圍,也合於現行法律規定,與所謂限制新聞自由毫無干係,不料竟引起部分新聞學者撻伐,甚至其中還有人認為一切交給司法機關定奪即可,但這類觀點似乎有點不食人間煙火,不僅可能對假新聞問題缺乏基本了解,所持觀點也沒有什麼建設性。
當然,針對廣電媒體在未善盡查證義務下成為散播或擴大假新聞影響力的幫凶,NCC這次的表態也可能屬於多此一舉,因為廣電媒體對此早就了然於胸,過去諸如周政保持假槍嗆聲、瀝青鴨、選舉開票報導灌票等事件,台灣廣電媒體已經有過教訓,事後也有受罰、道歉、更正、求償訴訟、輿論反彈與強化新聞自律等問責機制的發展。
社群媒體才應該更被關注
假新聞問題是有必要面對,但比廣電媒體更加值得NCC關注的是臉書、谷歌、Line、Instagram和YouTube等社群媒體,因為這才是當下疑似假新聞氾濫的源頭。
NCC應責成這些社群媒體封鎖網路活動異常的假帳號,避免素行不良的內容農場或臉書專頁獲得網路廣告收入,並透過演算法等技術改良手段,減少經優質新聞媒體或第三方事實查核組織證實含有惡意或嚴重事實錯誤的假新聞被分享轉發的頻率。同時,政府應編列經費,並且要求臉書/谷歌應回饋經費,補助推廣公民媒體識讀和數位素養教育。
更進一步說,社群媒體平台不僅不能免責於平台上流通的內容,更應為資訊內容生態的健全發展,至少承擔起部分責任。在這個思路下,若立法向社群媒體平台課徵特別稅,用以挹注公民媒體素養教育、第三方新聞事實查核組織、以及扶持台灣優質新聞業的發展,應是值得進一步思考的政策介入選項。
其次,一個很重要的認識是,為了兼顧言論自由與網路自由,防制假新聞並無特效藥,而必須有賴於政府和公民協力、技術手段運用等多管齊下的方式,或有可能大幅改善。政府與其把全副精神放在防堵假新聞,不如承認假新聞必然存在或甚至是不可能根除的現實。相反地,政府應該把更多力氣投注在改善與提升台灣的數位資訊與新聞生態。
有效提升新聞的品質
提升台灣的數位資訊與新聞生態,具體作法包括:提高優質正確新聞的傳播能量和影響力,包括由政府以適當機制扶持優質新聞業在臺灣有更健全的發展條件,促使具公信力和專業性的優質新聞業發揮更大的社會功能,也包括以充足預算和穩定財源,提升公共媒體的傳播能量,包括設置公視新聞專業頻道,提供國人專業、正確與及時更新的新聞資訊…等。
第三,雖然國安層級的資安防護很重要,必須長期投入資源予以強化,但這與大陸是否針對台灣刻意製造或散播假新聞,完全是兩碼事。況且,相關指控目前為止恐難有直接證據,一概把假新聞的問題源頭推給對岸,不檢討提升政府資訊透明與及時澄清機制和能力,也不設法改善或提升台灣優質媒體的財務健全體質和影響力,恐非真正面對與解決假新聞問題的正確態度。
立法不只治標不治本,還傷了言論自由
同樣的,相比於假新聞,仇恨語言(例如網路上氾濫成災的「支那豬」、「女權婊」等涉及族群、性別的歧視性言論)與鼓動暴力的內容,更值得透過法律工具限制,並且責成網路媒體和社群媒體平台在一定時間內下架相關內容。比方說,2017年10月起,德國已立法強制要求社群媒體平台在接獲通知的24小時內移除仇恨言論或鼓動暴力等違法內容,否則將處以500萬(或最高5000萬)歐元的罰款。
最後,筆者想要再次強調的是,增加正確新聞的流通性與優質媒體的社會影響力,應該比對付假新聞來得更加根本與重要。NCC利用現行法律工具,要求廣電媒體善盡事實查證義務是可以的,但筆者不贊成直接立法懲罰涉及傳播「假新聞」的網路使用者或媒體,因為這不僅解決不了問題,反而會造成妨礙言論自由等更大的問題,相信包括NCC在內的政府部門對此也早有自覺,應該不至於病急亂投醫。
當然,筆者也希望政府相關部門參考筆者上述建議,直面假新聞問題,多管齊下,以具體政策作為改善台灣數位資訊與新聞生態,千萬不要兩手一攤、束手無策才好。
更多信傳媒文章
- 工業用地漲過住宅怪現象 傳產老闆怒:有錢放定存就好幹嘛拚經濟
- 揭秘》散播肯亞車禍、日本關西都有中國大使館出面相助的幕後黑手
相關新聞影音
留言
張貼留言